原創與代工之爭
要實現創意,許多發明創作者會選擇專業的代工廠製造出成品,但往往在製造的過程中出現一些落差,於是經由代工廠的專業技術改良後,使得創意更加具體化且實用性提高。
然而這也造成代工廠常將利用自身專業技術改良後的成品直接拿去申請專利權,進而引發代工與原創的專利權歸屬糾紛。因此原創者最好要多留意這其中的眉角。
因為以代工廠的角度來解釋,若核心結構是代工廠利用自身專利技術改良,代工廠理應有權利申請專利權。
且若原創者未於事先申請專利,而合約上又尚未標明權利歸屬權,即交付給代工廠製作,若代工廠比原創者早一步提出申請,專利權就會歸屬於代工廠。
因此原創者最好在請代工廠製造品前,就應事先先申請專利權,以保護該項專利;或與代工廠簽定合約時,於合約書上註明專利權的歸屬。